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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木材加工厂需要办什么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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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1:19

根据《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

第十条 运输木材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 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证明木材来源合法的其他证件;

(二) 植物检疫证;

(三) 木材检尺码单或者木材运输单;

(四)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五)林业费金收据和完税票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件。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木材运输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运输木材的,应当持有木材运输证。承运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查验木材运输证。

运输国家一、二级保护树种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珍稀树种木材专用章的木材运输证。

扩展资料:

根据《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进入货运车站、码头和木材经营加工场所以及车、船内,实施下列事项的监督检查,但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和贵州省木材检查证:

(一)运输木材是否持有木材运输证,证货是否相符;

(二)加工木材是否持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三)经营加工的木材来源是否合法。

第十四条 运输木材的单位和个人,在运输途中因特殊原因致使木材运输证超期的,应当在超期后5日内持原木材运输证,就近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换取有效木材运输证。超期后5日内未换取的,按照无证运输木材处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扣的木材,查证后确属违法的,查扣期间所发生的保管、装卸等费用由货主、承运人承担;因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偷漏、拖欠育林基金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可处应补交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2:37

你在湖南有办全手续的加工厂,对这方面的事情问问原来经办的人应该也能知道个七八分的。剩下的根据地方不同在询问当地的工商啥的,不过在当地办事,少不了油水,找个人帮忙问下,找找关系应该能过。祝你成功~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4:1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办理木材加工厂除了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评批复和消防等证件外,还需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木材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如下条件:1、 核算,自负盈亏,并能承担民事责任;2、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3、 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5、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如下材料:1、 申请报告书、申请表;2、 经营注册资金证明;3、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4、 法人身份证明;5、 检尺员或聘请检尺员合同书;6、 其他有关的文件、证明。审批程序:申请者应报送具备经营加工条件的有关文件和申请表等材料给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局)根据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合理规定本行政区域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数量,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许可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6:03

1.木材类加工经营需要的手续楼上已给出。
2.木材运输也需要运输证,可以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8:11

首先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木材加工许可证。如果是公司还有企业代码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20:36

需要办理“木材道路运输许可证”,至于资金根据路途长短来订,关健是买木材的成本!通常需要10-20万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23:17

如何办理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审批事项 (2004-10-5 21:32:21)
承办机构。森林利用管理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条件
1、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1)有合法的木材来源,新建人造板、木片厂建厂所在地必须有与建厂产量规模相适应的足够的可供木材资源;
(2)符合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准入条件
(3)有从事木材经营、加工项目相应的资金
(4)有与经营加工项目相适应的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5)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申请人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3)当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证明
(5)固定经营场所和木材集材场地证明(房产、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证明)
(6)项目建议书
(7)县级林业行政机关初审意见及出具当地木材资源证明
(8)市级林业行政机关审核意见及出具当地木材资源证明
数量。有数量*
程序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县域内向县林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域内向市(区)林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文本。
林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
(3)林业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
2、审查与决定
(1)县级以上林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在县域内的木材收购、销售和木材加工(锯材、竹木材加工等)的申请由县级林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凭证。
在设区的市域内的木材收购、销售和木材加工(锯材、木竹材加工、旋、刨切单板等)的申请由各城区林业行政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市级林业行政机关,由市级林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凭证。
(2)人造板、木片的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审批,由县级林业行政机关初审同意后,并出具当地木材资源证明,将申请材料报市级林业行政机关。市级林业行政机关接到县级林业行政机关报来申请材料后,必要时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审核,同意后再将申请材料报自治区林业行政机关审批。准予批准决定后,由市级林业行政机关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凭证。
审查不合格的,由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
期限。2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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