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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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3:01
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依据相关并结合平凉市实际情况,制定此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基本原则包括按劳分配、兼顾岗位职责与工作表现、重点倾斜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取得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同时结合人事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水平。绩效工资实施范围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正式员工上一年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并考虑首次绩效工资总量的首次核定。规范后的津贴补贴与年终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各级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绩效工资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对农村学校尤其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倾斜。现有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公务员水平的学校,合理确定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并逐步调整,严格控制增量。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年度内如有重大调整需求,需报经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占总量的70%,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30%,包括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年终考核奖,根据工作量、完成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及其他综合表现合理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制定分配指导意见,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特点的绩效考核办法,形成分类考核评价和相应的奖励机制。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需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报主管部门核准,并公开。校长绩效工资由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实施绩效工资后,班主任津贴并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再分设。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离休和退休生活补贴,标准由人事、财政部门确定。学校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津贴补贴或奖金,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特岗教师绩效工资参照实施。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方面,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免除学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国有资产统一管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学校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执行。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地方实施办法,各级部门密切配合,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并加强与程序的管理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