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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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局为了履行其职责,内部设有多个专门的职能机构,以确保高效运作。
第一个机构是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处理、会议安排、机要事务、档案管理以及信息、议案和接待等工作。它还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监督,以及协调部门内部的业务工作。
法规处,即文化产业处,负责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的研究,提出建议,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事务,审核规范性文件,并制定和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和文化产业规划,协调创意产业和市场管理工作,推动艺术领域改革。
演出艺术发展处主要负责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扶持具有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团体,监管民办演艺机构,并组织国内外重大演出活动。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负责公共文化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包括文化科技、科普工作,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综合业务安全处负责行政许可项目咨询、市场监管,以及互联网、演出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以及信息公开事务。
动漫及网络文化发展处制定动漫和网络文化,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管理动漫项目和市场,进行市场监管。
文化娱乐及艺术品发展处负责文化娱乐和艺术品市场的规划与监管。
外事处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管理文化交流项目,组织大型国际活动,并负责港澳台文化交流。
计划财务处负责全局的年度计划制定和监督,经费管理,文化事业发展资金筹集、使用和审计,以及统计工作。
人事处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组织宣传处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统一战线、侨务、民族宗教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
最后,机关负责党务工作,工会负责工会事务,而离退休干部处则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规定派驻。
北京市文化局是根据、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而且设立(简称市文化局)。市文化局是负责本市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工作的市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