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是一片混乱高分求《中国与美国关系法》,满意后追加3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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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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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你这创意挺好,但实际上有硬伤,不用悬赏投入了,可以考虑close。
1. 没有存在价值。《与**国关系法》是一个国家内部法律,是在国际条约无法生效时才制定,用来规范对某国的行为准则的。 而中美都是主权国家,联合国正式成员,无论政经军文的国家关系各方面都有各种生效的国际条约、国际组织规范,根本无须什么国内法了。 非要制定的话,等于重复立法,内容雷同则没有存在价值,内容与现行分歧则必须二选一,是对中国最重要的对外关系的重大修改,足以动摇我国对外关系基础,涉及修宪和基本国策修改,这就不是一个国内法的问题,而是修改国家关系基础的问题,足以动摇我国根本和全球稳定。试问这样的国内法还叫国内法么,危害如此之巨大,有何选择价值?
2. 仅有道义价值,没有实际意义。目前美强我弱,美国为主的北约和国际体系,力量远远大于中华体系,国际利益格局是美国主导,我国只能以遵守和局部对抗为主,无力大规模抗拒。你主张的这些内容,仅有道义价值,实际上是想打破美国主导的利益议价权,但我国没有实力支持,根本无法付诸实施。硬要立法实施,必定无效,或遭美方反制,我方得不偿失。
道义价值我国已有无数外交声明、、国际宣传反复声称,倘若再加个国内法硬性规定,那肯定是自找麻烦。
3. 缺乏对我国战略布局和实施的观察和思考。 上一条已说明我国所处环境比较困难,中华民族要生存,我国已有战略阶段考虑。经济以五年规划为主,外交以现有外交为主。 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目前我国综合排名已成世界第二,说明国家战略是成功的。为什么要轻易用一个《与美国关系法》改变现状,去尝试另一种路线?这等于冒巨大的未知风险,把中华民族的安危福祉置于何地? 楼主,你自问认真观察和思考这些十分明显的政治现象了么?
4. 说点小的。 写一部法律草稿,需要翻阅多少材料,研究多少文献,汇集多少数据和素材,耗费多大心血?一个法学博士写一年都不见得能写妥。按他一年收入20万rmb算,你悬赏的几千财富值值得他写吗? 这里兑换一个20块的钱包都要1万财富值。你说这里有人会响应你吗? 所以我说,楼主不必激动,放下幻想先研究基本国际政治现象吧,毕竟你有这个创意,还是值得肯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我还弄不清怎么回事,难道你要我写法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关系法?一整篇,好高难度的。我不求分数,不求悬赏分。凭实力,有点难写,但若下真功夫,不是很难。可以说一大堆,我不信我们的智慧比美国人的差。
第一条:当中国受到威胁时,可以动用一切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释一下“受到威胁”,口头威胁,你到我旁边军事演习威胁,经济威胁,文化威胁。只要让我不舒服,都算威胁。
那“动用一切力量维护自己的权益”怎么说?一切力量,军事,政治,文化,经济,口舌大战,核武器,都可动用。你骂我两句,我也可以动用核武。不管,“不首先使用......”楼主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世界上只有巴基斯坦把“破坏中巴友谊”定位犯罪,有损害中巴友谊罪这个罪名。那也是老巴国的国内法。
别的国家针对外国或与外国一起所设立的法律还从来没听说过。国与国之间,因为没有特定的强制力,所以完全靠国际法笼罩着,一但一方不顾国际法做出对另外一国利益有损害的事,国际法就形同虚设了。而且,两国的国内法对对方也不适用。
所以,楼主设想的《中国与美国关系法》,缺少强制执行这个“法律”的机构、组织、部门,所以这个法律根本上是无法设立的。
美国人所谓 的与关系法,立法对象实际上是针对美国的,就是有什么事美国有哪些应尽的“义务”。而并没有说明对美国有什么“义务”。
中国如果高兴,也可以设立一个《与夏威夷关系法》,假如夏威夷闹读力,我们也可以以维护和平为名把军舰开过去阻挡美军“入侵”夏威夷。当然,即便是设立了,也不能指望夏威夷能为中国做些什么。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你给三千人民币差不多有人给你写这个东西
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想求人就好好说话,什么叫废物和抄公?你这么急着求问题,想必也是想避免被人说是废物并且想当一名抄公的吧。。。做人别太臭,损人的时候闻闻自己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