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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现象和本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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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3:20

唯物辩证法中的基本范畴,现象与本质,是探讨客观事物外在表现与内在联系的关键工具。现象,作为事物的外在联系和表面特征,可通过感官直接感知,如事物的外观、行为等。与此相反,本质则代表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核心性质,它深藏于事物内部,需通过人的理性思考才能揭示,其内涵包括必然性、规律性等深层次内容。


现象与本质之间存在着对立与统一。现象是个别、片面且表面的,而本质则是同类现象的普遍共性,具有相对稳定性。现象可能变化多端,而本质则相对恒定。另一方面,现象是本质的表现形式,没有本质就不会有现象的出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一种体现。任何科学研究都需透过现象看本质,因为现象只是表面,本质则隐藏着事物的规律和必然性。


同时,现象和本质的统一性强调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通过观察和分析现象,我们可以逐步接近和理解其背后的本质。因此,把握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意义,它指导我们如何从现象中洞察事物的真实面貌。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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