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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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现实问题
某小区占地面积较大,小区的有一个人工湖,该小区有前后两个出入门,人工湖的两侧的居民平时更像是两个小区的居民。所以在一次业主大会上,有业主提出,能否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并由两个物业管理公司管理。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区域,是指相对的、由业主自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实施统一管理的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了的物业管理区域统一管理原则,即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确定,需要由物业所在地国土房管局会同事处负责协调。一般来说,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确定需要考虑建筑的规模、自然形成、设施设备共用程度等因素。本案的情况显然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