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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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6:31
中山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业务建设,包括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并对区域内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在气象数据管理方面,该局负责组织汇总并传输探测资料,同时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气象服务方面,中山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进行评估,为防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他们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各类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确保公众获取及时、准确的信息。
此外,该局还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管理和雷电灾害防御。他们执行《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对防雷设施进行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等,以保障公众安全。
最后,中山市气象局在气候资源利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向和相关部门提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组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研究,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
中山市气象局,其前身是广东沙朗农业气候站,创建于1954年1月。1959年,改称为中山县气象站。1981年,成立中山县气象局。19年,成立中山市气象局(台),由科级机构升格为处级机构,实行中山市和广东省气象局双重领导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