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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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蒙古王公爵位制度分为十一个等级,最高为“汗”,其次为亲王、郡王等,最低为贝勒、台吉等。清朝共有四位汗,四位亲王,二十二位郡王。蒙古王公虽然有领地,但经济状况在清朝晚期持续衰落,每人在经济上已经破产,共同债主为内地商人。1919年,徐树铮短暂恢复对外蒙的实际控制时,大量内地商人拿着欠条找徐树铮,外蒙宣布赖掉一切与内地商人的欠款,外蒙科布多地区在1913年就积欠晋商价值2000万卢布的牛羊,而1918年外蒙“自治”全年财政收入只有177万卢布。清朝蒙古王公在咸丰年间捐赠一万八千两白银,咸丰帝都感到不好意思接受。外蒙古扎萨克图汗部和车臣汗部所有王公大臣捐出的银两、牲畜,咸丰帝决定不予赏收,以示对蒙古王公的恤惠。清朝皇帝对蒙古王公大臣的经济状况心里有数,蒙古王公捐出人、马匹、骆驼,并没有小气。蒙古王公的贫穷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清朝固定了蒙古王公的领地范围,又不允许他们彼此攻伐,导致人口繁衍的同时,草原经济无法养活如此多的人口;其次,内地无法消耗蒙古那么多牛羊,蒙古也无法如明朝一样到内地抢劫,这证明了在和平年代,草原经济的脆弱性。咸丰年间,蒙古王公经济已经非常窘迫,他们凑出的银两现银仅2万多两,咸丰皇帝都感到不好意思接受。这解释了为何1911年辛亥时,蒙古王公未能“进京勤王”,因为他们不是不想,而是经济上真的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