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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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8:56
联合国宪章的诞生背景是在二战接近尾声的关键时刻。1942年1月1日,中、美、英、苏等26个国家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宣言》,倡导在击败共同敌人后,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安全制度,首次提出了“联合国”的概念。
随后,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在莫斯科发表了《普遍安全宣言》,进一步提出建立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国际组织。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和中、英、美三国分别在华盛顿讨论并草拟了战后国际组织的构想。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中,苏、美、英三国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大国一致原则达成共识,决定召开联合国宪章的制定会议。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开幕,中国在内的50个国家的28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期间,6月25日,代表们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在次日进行签字仪式。中国代表作为第一个在中、法、俄、英、西五种联合国官方语言文件上签字,接着是法、苏、英、美代表,接着是其他45个国家,波兰也随后补签。当中国、法国、苏联、英国和美国等多数签字国批准宪章后,联合国于同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其51个签字国成为了创始会员国。
联合国宪章日(或世界宪章日),为联合国制宪会议闭幕日,为1945年6月26日。当时在旧金山举行建立联合国的会议上,50个创始会员国代表于闭幕前一天在《联合国宪章》上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