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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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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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4:43
在武汉市,职工及其配偶若无自有住房,满足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条件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所需材料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针对租住商品住房的情况,职工需准备以下材料:《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则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除了《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未婚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已婚职工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要求职工与配偶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此外,若没有实物配租,还需提供有效的公租房资格证。
综上所述,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时,需根据所租住房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材料,确保提取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