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教你离职时如何保护好自己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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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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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3小时前
劳动者往往因为对法律的了解不够透彻,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不注意规范和操作技巧,本来可以合法解除的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却因为操作不当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因此,工友们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中需要了解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与离职技巧。
小王到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因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不想再留用他。但考虑到小王是老员工,公司与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关于协商解除合同的《协商离职协议》。公司配合小王办理失业保险等手续并且还一次性支付3万元经济补偿金;双方确认对工作期间的薪资及相关费用已结清且无任何异议;协议签订后,公司向小王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后来,小王了解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认为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数额过低,于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其月工资8500元及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差额。
处理结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定,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协商离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无需支付差额。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小王忽略了什么才导致自己败诉?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本案中,公司与小王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约定经济补偿为3万元,工作期间的薪资及相关费用已结清且无任何异议,小王也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双方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形,所以小王主张没有法律依据,该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此情形下,公司与小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在劳动者无过错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情形,也不适用该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因此,虽然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额,与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有较大差距,但是,仍然属于双方对权益的自主处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协议合法有效。
《协商离职协议》是我们在工作中会经常会用到的,不管你被公司辞退的,还是自己主动辞职的、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懂得如何应用这份协议,是保护自己职场权益的重要环节。
下面我对《协商离职协议》的法律规定与实践相结合进行介绍,并提示一些要注意的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