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的人土地不收回,新出生的人不添地,弄得两人享有四五口人的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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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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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小时前
这是个很头疼的问题,感觉很不公平,不过听到30年不动地是有人欢乐有人忧。先给大家说下我作为过来人的体验,我是86年出生的,平时偶尔讲到个人经历和别人诉说我小的时候没有饭吃,基本没有人信,那时候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动地,又没有出去务工的,我们一家五口人只有两亩地,同龄人知道,两亩地根本不够交公粮,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还谈什么吃饭。也就是后来在我两岁的时候动地后我们家地亩数变成了13亩,这样去掉公粮还基本能解决温饱问题,后来不交公粮了日子才越来越好。
那问题就来了,现在到30年了,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来30年不动地,就目前来说出现的情况,家庭人员少的兄弟少的就开心,这样相对土地就多,可能一家人的土地有十几亩甚至几十亩,家庭人员多的兄弟多的,就面临很大问题,可能一家人只有1到2亩土地甚至更少。那么这样的话将会对农村产生什么影响?
第一:多数土地少人的慢慢的将土地转给土地多的亲戚或朋友,自己去城里务工或者经商,从而在城镇落户安家。
第二:少数土地多的慢慢的可能通过并购,租赁或者亲戚朋友的赠送,土地会集中的更多,这样慢慢的随着土地的增加,会出现一户种植上百亩甚至上千亩土地(目前我们那里已经出现这种情况,一家种植800多亩地),这样随着规模化的种植,也就加快了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的进程。
第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去城里务工经商,落户安家,加快了国家城镇化的进程,同时加上大量土地流转到少数人手里更实现了国家土地集约化种植的目的,有效提高了农业种植效率。
国家的本意是好的,不过实际情况有点不尽人意!具体解决方法还是看地方,看村集体怎么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8小时前
题主说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吧。
嗯现在确实是这样的,太死板了,没有灵活变通。规定的太严格了。
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全国都通用,确实需要改一下,才能变得公平
热心网友
时间:8小时前
这次是国家规定的30年不调地的。没办法。好多地方都是这样执行的。估计再过10年就该调地了。只能是这样了。
热心网友
时间:8小时前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土地,除家庭承包人集体死亡、失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特殊情况的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外,不得收回承包人的土地。
土地确权是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核实确认并颁发相应权属证书,不会重新分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