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8:5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04
你好!朋友,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令第123号)规定:
第二节 审 验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03
如果没有记分就不用审,现在的规定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