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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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4:24
刑事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时间一般是两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明确规定,如果两个月以内不能宣判的话,可以在两个月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人民申请补充侦查的,案件的审理时间重新开始计算。
一、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一审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大多数的法人和自然人都还是会自觉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的,的判决书某种程度上代表的是国家公权,所以,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其实也严重侵犯了司法尊严。情节严重的拒执罪,最多会判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