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家喝酒突发脑梗和包工头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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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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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00:24
没有关系。工人是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能够判断,下班期间在自己喝酒突发疾病与包工头无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是判定为工伤的情形。
【扩展资料】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本条例。”根据该《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既包括一般伤害事故和急性中毒,又包括罹患职业病。
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