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可税前扣除,那剩下的40%能否从福利费中列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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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1:00
1.呵呵,从理论上当然不能,业务招待费就是业务招待费,怎么可能放在福利费中
2.看你做帐怎么做了(或者老板的要求),其实福利费也有金额的(职工工资的14%),只要不超过,是实际操作中是可行的。(不推荐使用)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1:05
不能,做账还按100%做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1:00
不能
会计群:六三七零六六七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0:59
首先,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在税前扣除,这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不是会计准则的规定。
其次,在会计制度中,业务招待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全部记账。
最后,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按60%在税前扣除,剩下的40%列为应纳税调增额,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在此,虽然这是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但你要把握一个原则,就是税法规定不能影响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