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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给员工福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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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1分钟前

这个不一定需要依据法律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所以说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况大致如下:
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
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免税的。
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发的月饼、年会发放的奖品、报销的员工旅游费、出差补助(不含误餐补助及有票据的车费等),都是要并入工资薪金交税的。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企业发给职工的福利费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福利属员工非货币性福利,并入员工收入,申报个人所税。要看达不达标,如果达标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公司发给员工福利费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
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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