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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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1:36
挂靠社保的法律风险包括员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全部费用由企业承担,当然,这是在社保挂靠行为被认定为是无效的情形被挂靠的单位将可能会面临的风险。若单位在为非单位职员缴纳社保之前,已经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那么此类风险是可以被避免的。一、挂靠社保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1、挂靠社保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社保挂靠一旦被认定无效,企业不但达不到转移劳务用工风险的目的,还会因为没有为己方员工建立合法的社会保险关系,导致员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全部费用由企业承担的法律后果。
2、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的防范
(1)虽然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但其从未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未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即用人单位并无用工行为,双方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形下,应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认定为委托关系。
而是否存在用工行为的认定,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工资表或记录、招聘登记表或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来证明。因此,企业应当完善和规范相关招录用以及工资支付流程。
(2)此外,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由其本人申请,公司再与其签订代缴社保协议,协议具体写明委托缴社保的方式、停保书面通知时间、出现不到公司缴费截止时间公司自动为他停保等。此份协议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当着公司人事或财务人员的面,亲笔签署委托代缴社保协议,该协议不得由人代签或以各种借口理由拿回去签。这样能够避免发生争议时,挂靠缴费人员否认签署委托协议,否认签名的真实性,从而产生法律纠纷。
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1、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有其合理性,有利于实现部分人员的社保权利。参保人员由于户籍*等原因,无法在工作地参保,以个人身份参保也受到诸多条件*,挂靠单位参保是实现社保权益的唯一途径。如果法律禁止单位为非单位职工参保,将这唯一途径堵死,参保人员无法参保,自身社保权益也就不能实现,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2、事实上无法禁止。从实践操作层面来讲,如果将此行为界定为非法,社会保险部门就应当查处,不能允许参保。社保部门如何举证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能够否定劳动关系,面对成千上万的参保人员,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要从中甄别出哪些是单位员工,哪些不是单位员工,这种工作简直是无法进行开展。现行的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此种行为,根据行*律的一般原理,即“法无规定即禁止”,因此,在现实情况下,社保部门无权进行查处。
社保挂靠行为并没有被禁止,所以从法律层面上看,社保挂靠的行为是合法的。但被挂靠的单位可能会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单位可以在与公民签署代理协议之后,再为非本单位职员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