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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调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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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8: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调整内容如下:

取消的职责包括:

1. 已由自治区*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 指导、平衡电影制片单位年度生产计划的职责。

划出转移的职责包括:

1. 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核发、管理职责划给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2. 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自治区文化厅。

划入和增加的职责包括:

1. 将自治区文化厅承担的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入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2. 增加对全区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加强的职责包括:

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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