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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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4:26
在中国特有的股本结构下,约67%的股份可流通,非流通股(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价格远低于流通股,这使得协议收购成为上市公司低成本收购的主要方式。协议收购是指非流通股股东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股需获得财政部门批准并报中国和证券交易所,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过户。这种股权存量变更方式在证券市场中非常常见,而通过二级市场收购的情况相对罕见。
股权存量变更的形式多样,包括无偿划拨和有偿协议转让。无偿划拨,如广电股份和真空电子的控股权,经财政部门批准,受让方无需支付代价,行为在行政无偿划转中起主导作用。有偿协议转让则是最常见的形式,如上海房地(集团)公司和上海上实(集团)通过协议转让进行重组,影响公司经营和主营业务,甚至可能改名。
另一种形式是股权抵押拍卖,如ST棱光和名流投资通过拍卖获得控股权,但这类操作通常带有强制性,需要裁定和协助执行文件作为过户依据。股权抵押拍卖往往源于强制执行,反映了公司股权的复杂变动。
股权存量变更顾名思义是指在股本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大额股份持有人(通常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以上)发生变化。股权存量变更若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则通常还伴随着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