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1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42
1、和餐馆老板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提前终止,就是违约行为,就要支付违约金,应当慎重对待;追答1、劳动仲裁就是仲裁机构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劳动争议渠道。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如果提前一个月提出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老板不同意就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庭依据法律解决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42
1、可以。那是你的权力。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43
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期即可自动离职。不必要在乎老板的态度,也不用赔偿违约金。追答只要你完成工作交接。完全可以不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43
那就按合同做违约处理呀,如果对方也同意的话,就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