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把人打了,鉴定轻伤。人家要6万,给他的话能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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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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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2:03
你可以和他商量私了。。。连刑事责任都不要你。但是钱要更多。还有。。故意伤人轻伤。没有其他别的罪名不会冻结财产。。。。他告你还是要赔的。轻伤不会判很多钱。也不会很多钱。6W要多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2:08
能,判处缓刑也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如果受害人受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是用不了六万元的赔偿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2:01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2:00
给,一般可以缓刑。会根据实际损失,可能少些,判决后不给可强制执行,包括冻结银行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2:04
嗯 就像楼上说的,他这是私下找你要钱 是想私了,明显的要的太多,不如直接上,让判案,轻伤不会很严重,就是赔点钱了事。也不会赔他要的这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