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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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1:59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对法规条文的进一步明确界限,有一套明确的规定。当法规条文本身需要明确解释时,由市人常会负责提供书面形式的官方解释。这些解释会详细刊载在《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并通知相关的业务部门,确保法规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对于地方性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解释权由法规授权的机关承担,他们需在执行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市人常会备案,以便于及时调整和指导。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在法规的修订和废止方面,同样遵循本规定。修正案和废止案的提出、审议和通过流程,都按照这一程序进行。这体现了市人常会在法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的严谨态度,以确保法规的不断完善和适应社会发展。
(1993年9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3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