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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传媒管理总局背景资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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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8:47

2013年3月10日的新闻报道指出,中国*决定撤销原有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直属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这一变革被副总编辑张金认为具有深远意义,旨在应对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间所面临的问题。

产业发展和文化繁荣带来了诸多挑战,如部门分割、封锁,媒体类别管理导致审批繁琐。广电集团与出版集团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合作,阻碍了产业融合。国外的出版传媒集团则通常整合了包括通讯社、报纸、期刊、网站、电影、电台、电视台等多元媒体,而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存在障碍。同时,**在影视传媒文化发展战略、企业并购、跨部门合作等方面也面临困难,比如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打击盗版等问题。

因此,新总局的成立不仅及时,而且必要,它将有助于整合资源,减少职能重复,提升管理效率,推动现代出版传播体系的构建。国际上通常称作“内容产业”,而非“数字出版”,以反映其跨媒体、多载体的特性,这有利于产业的全面发展和企业壮大。新总局将促进产业融合、集团化发展,通过内容的全媒体传播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规范市场,增强文化影响力,并有助于打击盗版。

对报业、广电、发行、网络公司和出版传媒集团来说,这一改革意味着更多机遇。尤其对数字内容策划与运营人员,以及推动三屏合一、多媒体内容发布的人来说,这是一大利好。然而,关于总局名称的疑问仍然存在,可能是因为时间紧迫。尽管名称有待商榷,但新机构应包含新媒体管理,如网络媒体,因为传统媒体如图书期刊社和广电媒体正积极发展在线服务。新媒体的管理至关重要,尤其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媒体面临着用户流失和老龄化等问题,而新媒体人才流失更是值得关注。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角度看,新的总局应该设立适应新媒体管理的部门,以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产业的持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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