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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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5:36
公费师范生提前批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四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
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
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在高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
如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分数优先原则的优缺点
1、优点
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考生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报考专业,只要分数能达到这个专业的要求,就能进这个专业。不需要考虑专业往年的分数高低,同时也不要考虑专业之间是否也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意味着我们各个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缺点
第一志愿尤其要慎重,因为第一志愿对考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很多学校在第一志愿招满之后,第二志愿就不进行招生了。可能造成高分落榜。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分数优先原则
百度百科-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