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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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