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派出所委托法医做检定为轻伤后再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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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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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12:36
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六条规定:“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你这“三公分长的伤口”显然没有达到轻伤标准。
但“当时昏迷不醒。经去抢救两小时苏醒,呕吐一次夹带血丝,鼻孔有血,一直头晕,恶心”这一系列症状可疑似有该《标准》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或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建议由派出所委托法医鉴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