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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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6:29
在刑事审判完成之后,对于所判定的罚金款项,如未能按时缴纳,这显然是无法接受的。罚金本身具备极强的强制性,在大多数情形之下,它都是必须要被支付的。假设被告人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并不主动地去支付所判决的罚金,那么*便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强制性的索取。倘若被告人此时无足够的经济实力或恶意隐藏了部分财产,拒绝缴纳所判罚金,当*日后发现其具备有可用于执行的财产时,便可以随时要求其进行缴纳。若罪犯在服刑期间仍未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但其实际上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不缴纳,那么在其申请减刑或假释时,相关部门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甚至有可能会拒绝为其提供减刑或假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