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产品等违法行为;
2、重点打击销售违反国家标准产品、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
3、引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车辆;
4、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具体措施:
1、对发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
2、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3、受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向社会集中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