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前期备案时会有一个预估价格,后期开发商在销售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市场适当调整售价,但那有一个限度和期限。比如说,在半年内你可以适当提高或下降10%,但是半年后,那就可以根据市场超出这个范围,比如提高25%。那个预售价有点作用,但效果不大。
2、商品房价格主要由三大块组成:一是土地成本;二是开发建造成本;三是利润、税费、销售等费用。以目前的内销商品来看,价格的构成要素绝大部分比重在前二者。基准地价根据商业、住宅及工业四种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别和十种地段制定了级差价格,发展商在不同地区取得土地的成本是不一样的,这也直接导致了房价的悬殊差别。
一般情况下,认购书包括以下基本条款: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和付款方式、定金相关协议。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现房或期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货款或其他方式)。
1、要确认房产的资质:《预售合同》有规范文本,但《房屋认购书》条款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利用《认购书》中未必要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来规避法律,购房者不可忽视这一点。
2、要具体基本生效条款:尽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认购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有约束力的意向书,至少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3、内容要合法:形式上虽无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