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看房之前,跟带看的人确认,是跟房东签合同,还是房东以外的人签合同。相信不管是中介带看,还是二房东带看,都会如实告知的。
2、在签合同的时候,看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和签约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不是的话都算二房东处理,不要相信说的任何理由。如果有隐瞒的话,则要万分小心了,诚信有问题。
当然,房产证复印件作假很容易,但这属于伪造证件,有可能要付刑事或民事责任的,可以留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租客与二房东碰面时,要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了解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并且租房者一定要复印“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就好像二房东一定要复印原房主的房产证一样,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一部分。
3、“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那么,租房者便可与“二房东”签约。
4、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也能免去些许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5、应该检查二房东手里的房产证复印件,并且二房东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要是和业主本人签的,要防止二房东本身就被骗了,或者二房东和原房东的合同是伪造的。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裁决。
3、和房东搞好关系尽量面上和睦相处,珍惜房子,爱卫生,这样不会被房东赶走,还好商量涨租价格问题。
4、争取长租,租客长租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房东每年涨租。
5、跟中介签的合同是要收中介费的,一年一收,所以找中介都要求直接跟房东签合同,中介拿了中介费就OK了,其余就是跟房东续签转租等等等都不关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