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56.5元/月。
已领取非本省户籍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后未重新就业参保,是否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不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