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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时间:2023-05-02 来源:乌哈旅游

烟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第一步 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进行初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借款人、配偶)

2.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配偶)(有效期一个月)

3. 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4. 商贷借款合同原件

第二步 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债务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购房合同》中查找

☆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

☆ 申请人、配偶、共同债务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2. 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见友情提示)

⑴ 户籍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查询证明

⑵ 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查询证明

3. 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债务人、抵押人均按以下要求准备)

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原件

户口簿首页 原件+复印2份(户口本内容之一,盖公安厅大印联。集体户口首页须复印反正面)

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 原件+复印2份(户口本内容之二,户口簿成员明细。省外户籍不提供)

常住人口登记卡 原件+复印2份(户口本内容之三,即个人单页。有曾用名的复印3份)

结婚证 原件+复印2份

☆ 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2份

☆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复印2份

4. 原购房合同 原件+2份复印件

5. 商业贷款 借款合同 原件+复印2份

6. 商业贷款结清证明 + 还款凭证(最后一次) 原件+复印2份

7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复印2份

8. 房地产评估报告 2份(以他处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以下两评估机构自行选择)

烟台天路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芝罘区中银大厦21楼2101室,电话6593123;

烟台力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芝罘区南大街117号(文化宫大厦)2009室,电话6659632。

注意事项:

申请人(含参贷人)由于信用、收入、负债、交易及住房套数认定等存在不确定信息的,还需另行提供特性材料证明。

(2)材料准备:材料备齐后,请按 1 – 7 的顺序将材料排好待审。

(3)复印要求: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不要缩印,不要扩印,不要重叠,不要缺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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