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事的汉语大词典是:(1).谓听命行事。《礼记·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孔颖达疏:“童子未成年,虽往适它丧,不敢以成人为比方,但来听主人以事见使。”《左传·襄公三十年》:“穆叔问王子围之为政何如。对曰:‘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于戾,焉与知政?’”(2).犹治事。《史记·秦始皇本纪》:“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听事,群臣受决事,悉于咸阳宫。”《汉书·宣帝纪》:“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3).厅堂。官府治事之所。后亦指私宅大厅。汉应劭《风俗通·怪神·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郴还听事,思惟良久。”《晋书·陶侃传》:“后正会,积雪始晴,听事前馀雪犹湿,于是以屑布地。”《资治通鉴·晋悯帝建兴二年》:“勒升其听事,浚乃走出堂皇,勒众执之。”胡三省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晋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广’作‘厅’。”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四:“江苏藩署听事县一额云:报朝廷某事,荣父母某事,宽百姓几分,爱子孙几分。”。
听事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听事详细内容】
⒈谓听命行事。引《礼记·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孔颖达疏:“童子未成年,虽往适它丧,不敢以成人为比方,但来听主人以事见使。”《左传·襄公三十年》:“穆叔问王子围之为政何如。对曰:‘吾儕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於戾,焉与知政?’”⒉犹治事。引《史记·秦始皇本纪》:“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听事,羣臣受决事,悉於咸阳宫。”《汉书·宣帝纪》:“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听事五日。”⒊厅堂。官府治事之所。后亦指私宅大厅。引汉应劭《风俗通·怪神·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郴还听事,思惟良久。”《晋书·陶侃传》:“后正会,积雪始晴,听事前餘雪犹湿,於是以屑布地。”《资治通鉴·晋愍帝建兴二年》:“勒升其听事,浚乃走出堂皇,勒众执之。”胡三省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於是。汉晋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广’作‘厅’。”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四:“江苏藩署听事县一额云:报朝廷某事,荣父母某事,宽百姓几分,爱子孙几分。”
二、网络解释
听事听事,指处理政事;也作“厅事”。语出《礼记·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
三、国语辞典
治理政事。《汉书.卷八.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也作「听政」。听事[tìngshì]⒈治理政事。也作「听政」。引《汉书·卷八·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听事[tīngshì]⒈处理政事,判断是非曲直。引《汉书·卷七六·韩延寿传》:「是日移病不听事,因入卧传舍,闭阁思过。」⒉官府治理政事的大堂,私人住宅大厅也沿用此称。南朝宋·刘义庆也作「厅事」。引《世说新语·政事》:「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
四、其他释义
1.谓听命行事。2.犹治事。3.厅堂。官府治事之所。后亦指私宅大厅。
五、关于听事的词语
六、关于听事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