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德拟调整基本农田财政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00元调整为800元/亩·年,耕地财政补贴标准调整为400元/亩·年。
2、对于存在未按规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新增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或者同一补贴对象上年度累计的新增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达到3亩(含三亩)以上的以及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补贴的情形,将不予发放上一年度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