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起以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职责明确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充实、完善健康教育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健全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服务设施和网络。要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健康教育活动,要制定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要及时调整充实专业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技能和工作专项培训,全年不少于8学时,全面提高健康教育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同时,要确保健康教育经费的投入,配备照像机、摄像机、影像播放设备等必要的硬件设施。
(二)收集资料,规范台帐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调整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工作策略等相关文件、活动实施过程有关资料、内容等全面及时规范存档。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每年提供3条以上本单位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活动信息(包括文字和照片),报送至市疾病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实施健康教育工作季报表制度。要及时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要认真填写《健康教育工作季报表》,并于每季度后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健康教育工作情况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报表要认真规范填写,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三)督导监测,加强考核评估
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督导、考核每年各不少于4次,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级的督导、考核每年各不少于4次。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与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