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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修合同集锦 篇30

时间: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在原合同签定的总价基础上新增加装修项目。新增加项目由甲方在现场确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原合同条款规定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新增加工程概况

  1、 新增加工程名称:2、 新增加工程地址:3、 施工内容: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增加装修项

  目清单)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 开竣工日期: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即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

  1、新增加工程价款:¥,详见《增

  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

  第三条 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 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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