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发包方):
乙方姓名(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农村家庭建筑装饰的特点,在真实、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房屋建筑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轻工,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乙方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注:手头工具除外)乙方负责出工建设。
二、该房屋建筑质量及要求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将房屋的主体工程承包给乙方(注:主体工程包括做地基、砌墙、内外墙抹灰,顶上做保护层、女儿墙,预留下水孔等。房屋拆除及其它工程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米元。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负责组织、指挥工人施工。
四、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监理、验收。
五、施工要求:地基做正负零下80公分,有底上圈梁和组合柱。
六、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后付元
2、主体墙面完工,打完圈梁付元
3、盖完顶,内外抹完灰付元
4、待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注:由乙方提出交工后3天内,甲方组织按排验收,不能刻意拖延验收时间。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乙双方在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其他未尽事宜还可以再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