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执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共同做好学校食堂豆制品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供货合同:
一、甲方食堂用豆制品根据实际需求由乙方负责供应,一般情况分周按预订数量供应,特别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
二、在合同执行期间,豆制品价格必须执行县食品发布的豆制品供应价格,此价格为上达集体采购定价小组与乙方协商确定的价格。
三、乙方必须为提供的豆制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的执行标准组织生产,做到在保质期内供货。如发现豆制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做到包退包换,因豆制品质量引起的师生集体食堂中毒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将配送豆制品送到学校或学校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必须为学校食堂配送豆制品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五、乙方负责将配送豆制品送到学校或学校指定的地点,确保豆制品的正常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甲方及时与乙方结清豆制品货款,原则上按月结算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一日)为结算日,甲方不得无理由拖欠货款。
七、甲方负责每周底向乙方提供下周豆制品预订数,乙方按甲方订数要求每天规定时间送货到食堂。
九、合同期限:20xx年08月31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