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方案,规范资助工作,根据省厅(民生办{20xx}1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和管理使用办法。
1,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5%作为校内资助资金。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2,校内助学金主要用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开支。
3,成立校资助领导小组,由执行校长曹新民同志担任组长,夏虎松同志任副组长,何志勇、黄文静、邓念等同志任组员。负责校内助学金评定、审批、公示、发放等工作。
4校内资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申请、审核、公示等审批程序。
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内助学金申请表》《安庆市普遍高中和中职学校校内免学费申请表》。
二,班评审组评审并签署意见。
三,校资助领导小组汇同有关班主任和学生代表评审。
四,将校评审组通过的资助人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上报。
六,校内助学金组长签字后,交黄文静同志发款。
七,免学费和中职助学金由县资助中心批准后,由黄文静同志将资助银行卡发给学生,並做好发放记录。
八,招生期间特殊情况下,校内助学金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先批报发款,再补办审批手续。
九,将资助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十,认真总结经验,对资助工作突出好的班级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