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解除: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