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以提交证据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件进行质证;
2、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实际消亡,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和范围;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