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责任田被征用需补偿,包括投入、收益、生活困难、农作物和建筑物等损失。基本农田征收需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并依法获得批准,被征地单位应服从且不得阻挠。超过规定面积的征地需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由地方政府批准并报备。被征地单位必须依法获得补偿,登记时需提供土地权属证书。征地方案需公开并听取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
法律分析
农民的责任田被征用补偿如下:
1、责任田被征用应当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赔偿;
2、对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予以赔偿;
3、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赔偿;
4、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赔偿。
基本农田征收条件如下: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拓展延伸
被征用责任田的农民如何合法维权获取公平补偿
被征用责任田的农民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循合法程序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获取公平补偿。首先,农民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法和农民权益保护法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农民应积极参与征地补偿协商过程,与征地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同时,农民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或农民维权组织,以获得法律支持和建议。在维权过程中,农民还可以通过集体行动、舆论引导等方式增加自身的议价能力和影响力,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坚持合法合理的诉求,最终争取到应有的补偿权益。
结语
农民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循合法程序并采取适当措施以获取公平补偿。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协商,寻求法律援助,并通过集体行动和舆论引导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保持冷静和理性,坚持合法合理的诉求,最终争取到应有的补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