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表现形式:
1.抢注未注册商标。对此我国《商标法》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2.抢注注册商标。
3.抢注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
一、商标侵权形式
商标侵权的形式如下:
1.将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
2.在相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在不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3.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
4.将他人商标注册成企业商号的。
5.将他们商标注册为域名。
7.他们在先企业商号在装潢设计中突出使用侵害到他们商标权的。
8.直接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侵害其商标专用权的。
9.恶意模仿抢注、以欺骗的手段抢注他们商标的。
10.明知是侵犯他们商标权的商品而依然销售的。
二、宣告商标无效的类型
(1)违反绝对拒绝注册理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①违反《商标法》第10条:
②违反《商标法》第11条:
③违反《商标法》第12条:
④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如虚构、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
(2)违反相对拒绝注册事由。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
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
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
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
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