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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威胁恐吓纠缠咋办

时间:2024-03-08 来源:乌哈旅游

立即报警。

一方遭受到另一方恐吓的,如果是威胁人身安全的,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受恐吓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如果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害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如果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有权对行为人处以最高10日的拘留和500元的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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