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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的转让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时间:2024-02-19 来源:乌哈旅游

专利技术的转让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五十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综上所述专利技术的转让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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