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应向政府部门或法院寻求解决。拆迁当事人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不合理应当找政府部门或人民法院。拆迁当事人可以申请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裁决,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存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纠纷应如何解决?
解决拆迁补偿纠纷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尽量达成双方满意的补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请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明补偿不合理的事实。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补偿不合理的问题,并作出裁决。另外,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总之,解决拆迁补偿纠纷需要依法行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维权,合法维权。拆迁补偿不合理,可向政府部门或法院求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身权益。通过沟通协商解决纠纷,寻求法律援助,提供证据,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行事,重新评估补偿标准。坚守法治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