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生下来后送给别人养育的情形:
1、未成年人且是丧失了父母的孤儿;
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例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确实无法抚养孩子的。
没有上述情况而把孩子送给别人养可能会构成遗弃罪,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作为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最主要、最核心的监护人,有义务抚养其至年满十八周岁,这种义务是不能随意放弃的。
一、把孩子送人抚养合法吗
把孩子送人抚养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如果不能直接照顾孩子,可暂时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但是抚养责任没有转移。我国民法典规定,只有在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才可以送养孩子,但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无法查明的,可单方送养。
二、被收养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未成年人。
这是由收养的性质所决定的。被收养人应是未成年人。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使他们能够在养父母的抚育下健康成长,那么,收养成年人为养子女就失去其本来的意义。
以未成年人为收养对象,有利于培养建立养亲子间的感情,有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所以,没有亲属关系的一般公民是不允许收养成年子女的。如果为了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可以通过与特定的成年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得以实现。
(2)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孤儿——指父母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未成年人。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指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
关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比如,父母无经济负担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所导致的不能或不宜抚养子女的,应认定其为无力抚养。
(3)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物后果的能力。因此,当收养他们作为养子女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做,能更好地建立起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