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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四毕业生自我鉴定 篇22

时间:2024-07-17 来源:乌哈旅游

  在大学期间,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但是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是有限的,于是我常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的社团的工作中,积累了很多了从失败到成功的经验。我认为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的学习更重要。对自己总体评价是:为人热情,乐观,真诚,工作踏实、易上手,遇到困难能迎难而上,不轻易放弃。

  从大学一直学习下来,我感觉我学到了很多,特别是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虽然以前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从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则和处事的经验,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做事也变得成熟稳重多了。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还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也许我的知识有限,也许我还太年轻,缺乏实践经验,但并不代表我不行!因为年轻意味着热情与活力,我自信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学习在毕业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人生价值与追求的目标,为自己的未来不懈地奋斗,让属于自己的人生旅途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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