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增强全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怀化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我县开展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人数、地点:9月7日—11日,请你单位派xx人参加,7日上午9点前到新晃县电力公司报到。
二、培训对象: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直接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操作、销售、管理人员;
3、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
4、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
5、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驾驶员和装卸、押运人员;
6、室内装饰、装修从业人员;
7、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已经到期需重新换证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培训的其他人员。
三、培训方式、内容:xx市消防支队组织专门师资力量,培训地点设在新晃电力公司四楼会议室。
培训内容为:公众聚集场所防火、易燃易爆防火、农村防火、电气防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和使用、初起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自救、消防技能等。
四、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580元。
五、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是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发动组织群众提高消防技能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2、组织,确保培训效果。此次培训,将作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主要要统筹安排工作,在9月1日前确定好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做好相关准备,确保参训人员安心参加培训。培训费统一在9月7日报到当天在电力公司四楼会议室交纳,谨防诈骗。
联系电话:0745—6x05
年x月xx日